|
|
餐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8000元 |
|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上海世卿2015-10 浏览次数:12340 |
|
李某一家到遵义县南白镇某餐馆消费,李某的孩子在餐馆摔伤,李某与餐馆由此产生纠纷。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遵义县消费者协会南白分会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消费者李某获赔八千元。据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8日,消费者王某一家来到遵义县南白镇人民路某餐馆就餐,就餐过程中,李某的孩子在餐馆娱乐室玩耍时摔倒受伤。随后,李某发现,孩子摔倒受伤是因餐馆地滑引起。摔伤小孩经医院诊断为骨折,住院治疗费用共计花去了8638元
孩子出院后,李某认为导致小孩摔伤的主要原因是该餐馆的娱乐室地板保护层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且未配备监管人员,遂于6月9日向南白消协分会投诉,要求餐馆赔偿小孩受伤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及营养费、陪护费。
南白消协分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调解意见:由于餐馆娱乐室地板防护设施存在欠缺,且无监管人员提示,从而使消费者滑倒受伤。餐馆应负主要责任,但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对小孩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解,餐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8000元。双方均同意该调解意见。
|
|
|
[ 返回 ] |
|
|
|